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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大体上有两种,一种就是纯粹的地下公司———派几个小混混去吓唬人家,还有一种号称有证———在谈判桌上要钱。
借钱没打欠条,求助讨债公司
“其实我是被逼的,为了要这8万块钱,我都8年没有在家过年了,每年大年初一我就去他家堵人,可他就是不给。”1月16日上午,记者在无锡一家“讨债公司”,遇到了上门来求助的市民李先生。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以前经营一家建材商店,手头很宽裕。“许多朋友都向我借过钱,我想大家遇到急事,借钱帮朋友一把是应该的。”李先生说,出于情面,他一般不会杭州要债公司要求对方写下欠条。“绝大多数朋友都会还钱,可我遇到了一个无赖,这个人借了我8万,到现在怎么也要不到了。”
李先生说,10多年前,他最好的一个朋友借了他8万块钱做生意,可生意做起来了,这8万块钱却不还了。“我以前每到过年前,都会去他家要钱,以前他倒还承认欠我钱,但就是说没有钱还。其实他不缺钱,光无锡的房子就有3套。”李先生说,由于自己后来家里出了点事情,手头经济很紧张,为了能把这钱要回来,他从2001年开始,每年大年初一,都到这个朋友家要钱,可要了8年了,却一分钱也没有要到。
“今年眼看又要过年了,我前些天向他要钱,这次他竟然翻脸了,说根本不少我钱。”李先生说,由于当时也没有借条,所以也没有办法走法律途径,为了能讨回这笔欠款,他才找到“讨债公司”帮忙。“靠我自己肯定要不回来了,如果要回来这笔钱,哪怕我和他们对半分,我也认了。”
对于李先生的遭遇,这家“讨债公司”负责人开始表示为难。“你没有借条,我们也不好去讨债的,这样讨债风险太大。”而当李先生表示可以多支付佣金时,这位负责人则改变了口气。“这样吧,我们先签个协议,我们帮你要要看,如果真的成功了,就按照五五分成,要不到我们不问你要一分钱佣金。”随后,这位负责人和李先生签下了一份委托协议,而李先生则把他那位赖账不还朋友的单位、住址以及其老婆的单位、孩子所在的学校都告诉了这家“讨债公司”。
近日,杭州讨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因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纠纷,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多元解纷机制在保障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
案情简介
消费者王某在某饭店就餐时,发现其所点菜品中存在苍蝇,严重影响了用餐体验,也对该饭店的就餐环境和食品安全产生担忧。随后,王某与该饭店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但未能达成一致。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无果后,王某向岳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饭店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法院迅速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委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调解此案。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耐心倾听王某的诉求,安抚其情绪,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合法权益一定会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向饭店负责人释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强调积极解决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企业信誉的重要意义。
案件和解
经过调解员多轮沟通、反复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饭店当场向王某支付了协定的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这场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岳塘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应用的生动体现。调解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这起纠纷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凸显了消费者监督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中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