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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对新客户还是老客户,业务代表事前和客户约定好明确的收款时间者,顺利收回的比例都比较高,拜访次数少,而且所花费的时间短。所以,“定期收款”可以使收款更加省时、省力,对于提高收款力有相当大的帮助,是个相当不错的收款技巧。至于要如何和客户做好事前的约定,杭州要账公司提醒你,只要你能好好掌握下列四个原则,一定能发挥“定期造访”的良好效果:
一、推己及人
收款前,一定要拟定好当月的收款计划。业务代表安排路线前往收款时,最好选择顾客与自己双方都认为是最方便的时间,经商讨达成协议后,再按时前往;如果一味顺着客户指定的时间拜访,很容易让客户产生“没有主见”的不良印象,但是,也不能强求客户配合自己的时间而开罪客户。要寻找双方“均蒙其利”的收款时间,才是高明的业务代表应该做到的收款功夫。
二、事前确认
为了让收款更加顺利,一定要先做好应收账款的对账单和余额的确认。传统的收款方法都是由业务代表到客户营业所在地,提示有关的债权凭证(如订货单、送货单、签认单和发票等)供客户当场逐笔核对,等客户确认与其拥有的“副联”核对无误后,再签发票据或点交现金给业务代表收执。这种“当面结账”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对账时,业务代表必须陪侍在侧,与客户逐笔核对,结果是浪费了业务代表不少宝贵的时间。
三、先收后卖
许多高明的业务代表为了有效利用时间,常常利用同一次拜访客户的机会来做“一鱼两吃”———推销和收款同时展开,其优点固然可以节省专程收款的拜访时间,但缺点是“脚踏两条船”,经常发生两头落空的事。因此,要实施“一鱼两吃”战术时,一定要把握“先收后卖”的最高法则,访问客户时,先和客户结清积欠款项后,再进一步探求顾客的需要,方能顺利地完成推销的工作。企管谚语“推销开始于收回货款时”就是这个法则的最佳注解。
四、化整为零
业务代表在从事收款工作时,难免会碰到一些经济情况较差的客户,这些客户通常会对清债业务代表大念“赔钱经”,并且说些“等我情况好一点的时候,我会主动地打电话通知您来收款……”等没有确定付款日期、虚与委蛇的托词。面对这些客户使出的“拖延战术”,业务代表一定要特别谨慎提防,切莫上当。最好的应对方法就是也跟着诉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最重要的是拿出全场“紧迫盯人”的战术,根据客户的经济情况判断,运用“分期清偿”的方式来收回所有的债务。这时候,你要好好考虑以下的问题:何时才可以全部收回货款?答应客户分期付款的期数?每期应付多少金额?每期的付款日期订在何时?并要求客户全力配合。
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如何界定
一、行使撤销

权的时间如何界定
一般来说,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说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一年的时间内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要是遇到重大误解这种情况,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之内就得把撤销权给行使。
就好比说债务人通过放弃他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又或者是无偿转让财产之类的方式,去无偿处分他的财产权益,再或者是恶意地延长他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这些行为要是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那债权人就可以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不过,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之内都没有去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会消失掉。
这里要特别注意,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为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或者是案件的具体事实而有所不一样,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一般来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的时间。
从债权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不过,要是因为重大误解而产生撤销权的当事人,那就要从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三个月内去行使撤销权。
要是当事人是受到了胁迫,那就得从胁迫行为结束的那一天起,在一年内去行使撤销权。
这里的除斥期间可是不变期间,可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那些规定。
要是超过了除斥期间还不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会消失掉。
在法律所规定的除斥期间里面,债权人一定要赶紧去行使撤销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是大家对具体案件中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疑问,最好去咨询专业的讨债公司,这样就能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可别因为不懂而耽误了自己的权利。
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谁负担
在债务关系中,那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那可是得由债务人来负担。
按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要是行使撤销权,像支付的讨债公司代理费、差旅费之类这些必要的费用,都得由债务人来承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其实就是为了能好好地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不能让债务人用那些不正当的行为给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而这些必要费用,那是债权人因为行使撤销权才产生

的合理支出,所以就应该由债务人最后来承担。
这样的规定,特别有利于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能激励着债权人积极地去行使撤销权,让交易更加安全、公平,不会让债权人因为担心费用的问题而不敢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会让债务人因为没有约束而随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就能让整个债务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当我们探讨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如何界定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不同情形下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另外,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也很关键,一旦超过这个法定期间,撤销权就可能消灭。而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对于具体案件中撤销权时间界定可能会存在各种复杂情况。若你对撤销权期限的特殊情形或者撤销权消灭后的法律后果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