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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规要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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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要账公司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权利人在此时间内享有依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二是这一权利在此时间内连续不行使即归于消灭。




  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借条超过时效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然后根据1997年4月16日法复[1997]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之规定处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因为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的法释〔1999〕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借款人法律地位虽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是仍然可以考虑采取这种措施,总比毫无办法强吧。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欠条所针对的对象是拖欠的租金,那么诉讼时效仍然按照一年处理。根据2000年12月25日法研[2000]122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之规定: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2021-08-11 浏览:1358 来自:admin

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如何界定

一、行使撤销

权的时间如何界定


一般来说,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从债权人知道或者说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往后一年的时间内都可以行使撤销权。

要是遇到重大误解这种情况,当事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之内就得把撤销权给行使。

就好比说债务人通过放弃他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又或者是无偿转让财产之类的方式,去无偿处分他的财产权益,再或者是恶意地延长他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这些行为要是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那债权人就可以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不过,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之内都没有去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会消失掉。

这里要特别注意,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为法律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形,或者是案件的具体事实而有所不一样,可不能一概而论。

二、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一般来说,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一年的时间。

从债权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不过,要是因为重大误解而产生撤销权的当事人,那就要从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天起,三个月内去行使撤销权。

要是当事人是受到了胁迫,那就得从胁迫行为结束的那一天起,在一年内去行使撤销权。

这里的除斥期间可是不变期间,可不能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那些规定。

要是超过了除斥期间还不行使撤销权,那撤销权就会消失掉。

在法律所规定的除斥期间里面,债权人一定要赶紧去行使撤销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是大家对具体案件中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疑问,最好去咨询专业的讨债公司,这样就能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可别因为不懂而耽误了自己的权利。

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谁负担

在债务关系中,那行使撤销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那可是得由债务人来负担。

按照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要是行使撤销权,像支付的讨债公司代理费、差旅费之类这些必要的费用,都得由债务人来承担。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其实就是为了能好好地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不能让债务人用那些不正当的行为给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而这些必要费用,那是债权人因为行使撤销权才产生

的合理支出,所以就应该由债务人最后来承担。


这样的规定,特别有利于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能激励着债权人积极地去行使撤销权,让交易更加安全、公平,不会让债权人因为担心费用的问题而不敢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会让债务人因为没有约束而随意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样就能让整个债务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当我们探讨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如何界定这个问题时,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撤销权行使期限的起算点,不同情形下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另外,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也很关键,一旦超过这个法定期间,撤销权就可能消灭。而在实际的法律事务中,对于具体案件中撤销权时间界定可能会存在各种复杂情况。若你对撤销权期限的特殊情形或者撤销权消灭后的法律后果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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